接到反映后城东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王某于2018年12月21日晚至22日晨放在江悦食府吧台内的一瓶天之蓝酒及两包中华烟被盗,且饭店门窗完好。办案民警通过相关侦查手段锁定犯罪嫌疑人徐某并于12月23日上午将徐某抓获归案。
到案后,徐某某交待其发现有些卷帘门停电后可以手用把卷帘门拉起,2018年7月份的一天深夜,徐某到江悦食府把江悦食府的电拉掉然后试着拉卷帘门,门被拉开后到吧台摸黑取了一瓶酒几包烟后将门再关上把电再给送上。发现这个秘密后,徐某烟酒吃完后就会去饭店做同样的事情拿一两瓶酒两三包烟。因整个酒店电都被徐某关了导至监控都无法拍到。经统计徐某一共盗取烟酒十几次价值三千余元。目前徐某某已经被刑事拘留。